在成都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,是依法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的前提。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:
一、申请条件
-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、企事业机构(不含外资企业);
-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;
-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和工作场所;
- 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,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的记录。
二、申请材料
- 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申请表(可在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官网下载);
- 申请机构章程;
-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-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;
- 主要管理人员(不少于3名)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、业绩或曾参加相关培训的证明材料;
- 办公场地证明(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);
- 验资报告或银行存款证明等资金证明材料。
三、办理流程
- 准备材料:按要求收集并整理所有申请材料;
- 提交申请: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四川省广播电视局政务服务窗口(地址: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119号);
- 受理审查:窗口人员核对材料完整性,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;
- 审核批准: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;
- 发证:审核通过后,制作并发放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。
四、注意事项
- 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,复印件需加盖公章;
- 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,到期前需提前30个工作日申请延续;
- 办理过程中如有问题,可拨打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咨询电话:028-86522555;
- 如从事电视剧制作,还需另行申请《电视剧制作许可证》。
通过以上步骤,您可以顺利完成成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办理,合法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。